鈞瓷的蚯蚓走泥紋
聽老年人說,原先禹州城北關的穎河水很深,水裏邊生活著魚鼈蝦蟹等水族。水族有個共同的首領,叫“頭王”。這頭王至高無上,掌握著水族們的生殺大權,厲害得很。
蚯蚓那時候也生活在水裏,和螃蟹、螞蝦一樣,在水裏遊來遊去。蛆蚓還和螃蟹是很要好的朋友。
到了宋朝,有一天,螃蟹頭上的兩個鉗子無意間夾斷了螞蝦的兩根長須,螞蝦就到頭王那裏去告狀。螞蝦偷偷送給頭王一個米粒大的夜明珠,頭王一見十分歡喜,就收下了。常言道:吃人家的嘴軟,拿人家的手短。頭王受了賄,就向著螞蝦,於是判螃蟹死罪,要用爐火燒死。
蚯蚓聽說了這事,心裏不忿兒,就去找頭王評理,頭王哪能聽得進去,不由分說,也判蚯蚓與螃蟹同罪,一塊處死。
兩個行刑的水鬼押著螃蟹和蚯蚓來到岸上,四處尋找有爐火的地方。轉來轉去,來到穎河南岸的鈎窯場,剛好有窯工們正在裝窯。兩個水鬼就乘人不備,把螃蟹和蚯蚓裝進了放鈞瓷釉坯的籠裏。螃 蟹爬在了一個雞心盤上,蚯蚓爬進了一個鼓釘洗裏。兩個水鬼在暗地裏看著窯工們把窯裝齊,封住了窯門,就返回水裏向頭王複命去了。 |